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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酒,真的容易誤事!!


星期二是固定meeting的日子,但是大伙都沒進度,因此取消今天的meeting,面對突然多出來的空檔,找了好姐妹準備到社頭一位大姐家聚會/唱歌,也為了想帶豆花去給大伙當甜點,卻忘了常去的張家豆花在哪一條路上,就先走中山路,一直到盡頭都沒看到豆花店,就回轉切中正路,突然看到豆花店就在前面的紅綠燈下,正當切右轉燈準備要靠右時,看到對向一輛車往我的車道直直開,下意識的趕緊將車再靠右方切,無奈機車道旁也停了很多機車、機車道上也有機車騎士,再加上對方實在開太快,左後方還是被掃到~~~


當我聽到 "碰" 一聲時,心想不妙,又被撞到了!!  趕緊下車查看,沒想像中嚴重,此時附近的居民跟我說趕快報警,一時心慌竟不知道要打幾號!!  看到肇事的車子一直往南開,這時又有人來跟我說,小姐妳有沒有記下對方的車號,我說沒有!!  這時一位小姐(淑惠)說她有記下對方的車號,真是太感謝她了~~


又一會兒一位伯伯過來說,肇事的車子停在距事發地點約五十多公尺處,而且好像有喝酒,因為有人看到他下車時連走路都走不穩,我們也擔心對方找人頂替,因此想去找人順便將肇事的車子拍照存證,看到警察來了就作罷!!


當警察來時,我就將經過跟他敘述一次,沒多久另外兩位員警就說找到肇事者了,我就看到肇事者竟跟傳說中的一樣,一直喝礦泉水,這時距案發時間已經過了20分鐘了,我就問說這樣的酒測會準嗎? 警察先生就說,其實酒喝多的人,過了一夜酒都不見得會退,更何況是喝水,對酒測是不影響的....


看到肇事者在吹酒測的樣子,我就在猜他應該常遇到臨檢,因為吹氣時,他將嘴張的很大,但都不吹氣,試圖騙過員警,還好警察們經驗夠,視破他的技倆,可能是喝太多了,心虛才需要如此大費周章,最後測得的值竟高達 1.43 毫克。


直到做完筆錄竟然花了二、三個小時,整個過程真的感謝淑惠、俊銘。不相識的人願意陪著我直到做完筆錄,又看到附近的民眾熱心的協助我,真是深刻感受到台灣人富有的人情味。


在警局時突然發現手指有個小裂痕,並滲出血來,想想這或許就是血光之災吧!!  大家都說對方的車子都凹進去一大塊且滿地的碎片,還好沒有人受傷,且車子只有小傷,真是不幸中的大幸~~  感恩~~


想想,還真的呢!!  感覺或許這是注定的,原訂星期一要去做的大保養,因為需要花的時間較多,因此想改天再開去保養;車子的油漆都已經退了,早就該重新上色了,但苦無時間,因此一拖再拖,現在終於可以排除萬難讓我的小車改頭換面給它漂亮一下囉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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